康得新造假案牵出北京银行,股民索赔谁来买单?

康得新造假案引发诉讼
诉讼通知详情
12月5日晚,北京银行公告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案号为(2024)苏05民初1473号。此诉讼源于康得新股票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北京银行及其西单支行位列被告。
众多被告与高额索赔
此案被告多达四十位,原告请求康得新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侵权赔偿款暂计41.39亿元,还要求除康得新外其余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及共同支付公告费等暂定300万元,诉讼费用全由被告承担。

北京银行回应诉讼
康得新账户资金问题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至2018年康得新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全额归集,账户年末实际余额为0,导致银行存款余额虚假记载。
对银行经营的影响
北京银行公告称诉讼未开庭,未产生法律效力判决或裁定,且该行非第一责任被告主体。经初步评估,不会对正常经营及当期、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2025年半年报显示集团已确认诉讼损失准备余额6722万元,管理层认为最终裁决与执行结果不会对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解读
连带责任不分先后份额
法律界人士指出,在连带赔偿责任中,各责任人对外责任不分先后、不分份额。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任一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被请求责任人不能以内部份额小或排名靠后拒绝。
对案件走向的影响
这种连带责任规定使得股民索赔诉求更易实现,也给北京银行等被告带来了较大不确定性。案件后续走向不仅关乎股民权益,也考验着北京银行应对诉讼的能力和策略。

相关问答
北京银行收到应诉通知是因为什么案子?
北京银行收到应诉通知是因为康得新股票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康得新提起的诉讼,北京银行及其西单支行被列为被告。
此案的原告有哪些诉求?
原告请求康得新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侵权赔偿款暂计39亿元,还要求除康得新外其余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支付公告费等暂定300万元,诉讼费用全由被告承担。
北京银行对此诉讼有何回应?
北京银行称诉讼未开庭,未产生法律效力判决或裁定,其非第一责任被告主体,初步评估不会对经营及利润产生实质影响,已确认诉讼损失准备余额6722万元。
连带赔偿责任是怎么回事?
在连带赔偿责任中,各责任人对外责任不分先后、不分份额,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被请求责任人不能拒绝。
康得新在银行存款余额上存在什么问题?
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四个账户的资金被实时、全额归集,账户年末实际余额为0。
北京银行2025年半年报关于诉讼有何显示?
北京银行2025年半年报显示,集团涉及若干作为被告及可能被诉讼索赔事项,6月末确认诉讼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6722万元,管理层认为最终裁决与执行结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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