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外资收购Manus项目,释放了哪些信号?

财云财经阅读:57242026-04-29 12:43:00评论:0
摘要: 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依法依规禁止外资收购Manus项目,这是《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颁布后,首次禁止外商对中国人工智能领域投资,引发广泛关注。

外资收购Manus项目被禁止

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依法依规对外资收购Manus项目作出禁止投资决定,要求当事人撤销该收购交易。这一“禁止令”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2020年颁布以来,首次以“禁止投资”为审核结果的,外商针对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

从时间线上看,Manus核心技术由中国籍团队在境内研发,交易中主体架构迁往新加坡,主要人员也向新加坡转移。《安审办法》管理范围包括企业股权、资产及投资新建项目,此次受审主体符合审查范围。

审查过程及相关背景

今年1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态将会同相关部门评估调查此项收购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3月,国家发改委约谈双方高管,指出技术转移与数据安全风险,要求暂停推进。

2020年12月19日,《安审办法》正式发布。此前,欧美日等经济体相继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2020年以来多次依据相关审查制度阻止他国企业收购本国资产,如美国曾依据相关法律审查美国AI孵化器对Manus的投资。

禁止外资收购Manus项目,释放了哪些信号?

Manus收购案存在的问题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表示,Manus收购案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未履行事前申报义务;二是可能涉“洗澡式出海”规避监管;三是可能构成未经许可的技术出口,核心技术在中国境内研发,未合法切割技术源头;四是导致数据出境合规缺失。

对于管辖职权问题,连大有指出,境外行为在境内产生实质性影响时,中国监管机构可依法管辖,基于客观属地原则中的“效果原则”,与相关法律域外适用条款立法逻辑一致。

对未来AI企业跨境并购的建议

连大有建议,未来AI企业涉及跨境并购时,要注意技术出口管制合规前置。首先进行目录筛查,核查核心技术是否涉及限制出口类别;其次积极申请行政许可;最后注意“视同出口”风险。

涉及外商投资安全的应主动申报审查,不能通过迁址等方式规避风险。相关企业还应对数据出境实施全生命周期合规检查,建立动态合规体系。

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成、景云峰律师认为,中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将保持积极执法态势,外国企业和中国企业均须关注其对投资交易的影响,必要时可与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商谈,提出限制性条件减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禁止外资收购Manus项目,释放了哪些信号?

相关问答

为什么要禁止外资收购Manus项目?

因为该收购存在未履行事前申报义务、可能涉“洗澡式出海”规避监管、可能构成未经许可的技术出口以及数据出境合规缺失等问题。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何时颁布的?

2020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

Manus收购案在流程上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收购未履行事前申报义务;二是可能涉“洗澡式出海”规避监管;三是可能构成未经许可的技术出口;四是该收购行为导致数据出境合规缺失。

中国监管机构对Manus收购案的管辖依据是什么?

基于客观属地原则中的“效果原则”,境外行为在境内产生实质性影响时,本国法可予管辖,与相关法律域外适用条款立法逻辑一致。

AI企业涉及跨境并购时应注意什么?

要注意技术出口管制合规前置,进行目录筛查、申请行政许可、注意“视同出口”风险。涉及外商投资安全的应主动申报审查,对数据出境实施全生命周期合规检查,建立动态合规体系。

外国企业在中国进行投资交易时需要关注什么?

需关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对相关投资交易的影响,包括对交易时间安排、交易确定性的影响,以及可能附加的限制性条件。必要时可与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商谈,提出限制性条件减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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