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完善法治体系让人工智能积极向善?

人工智能发展的双面性
积极变革的推动者
人工智能的发展正促使一些经济形态发生颠覆性变革,催生众多新业态。它在许多领域展现出巨大的潜力,例如在医疗领域辅助诊断疾病、提高诊断效率;在教育领域提供个性化学习方案,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变革的力量会越发强大,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注入新的活力。
风险的潜在制造者
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也带来诸多风险。它被滥用甚至被“恶用”的情况屡见不鲜。例如在电信诈骗领域,被人工智能“赋能”后的诈骗行为更加难以防范,有可能成为全球危害性极大的有组织犯罪之一。变脸、变音等技术手段编造视频可能侵犯他人人格权等。

国际国内的立法现状
国内立法进程
我国在人工智能立法方面已经做出诸多努力。去年8月15日,多部门共同制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是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的重要法规。但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暂行办法》存在不足,不能全面涵盖相关问题。今年我国将人工智能立法项目列入预备审议项目,加快了立法进程。
国际立法动态
国际社会也在抓紧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立规。例如欧盟在今年6月,其制定的《人工智能法案》开始生效。这表明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的问题是全球性的,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合适的立法路径,以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
立法与人工智能向善
以伦理为导向
相关立法应该以引导人工智能“向善”为基本要求。我国早在2021年9月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就提出人工智能活动应遵守的伦理规范,涵盖管理、研发、供应和使用等多方面,构建起全生命周期的伦理道德体系。后续的法规也都重视伦理这一环节。
保护公众权益
立法要以保护公众的人格权、财产权等为实现途径。大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输出虚假信息可能侵害他人名誉权等人格权,进而可能侵害财产权。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的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就涉及人格权和财产权侵害。所以立法要在这些方面加强规范。
人工智能广泛应用的时代即将全面到来,在这个过程中,治理层面面临的挑战与日俱增。完善法治体系,让人工智能积极向善,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我们不断努力,使立法更完善、更具针对性。

相关问答
人工智能发展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人工智能促使经济形态变革,催生新业态,在医疗辅助诊断、教育个性化学习等方面有积极作用,能为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人工智能被“恶用”有哪些表现?
在电信诈骗领域成为危险手段,变脸、变音技术编造视频侵犯人格权等都是被“恶用”的表现。
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何意义与不足?
意义是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不足是不能全面涵盖相关问题,衔接现行法律存在问题。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生效表明了什么?
表明人工智能带来的问题是全球性的,各国都在积极探索立法来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挑战。
立法如何引导人工智能向善?
以伦理为导向,如遵守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伦理规范,还要以保护人格权、财产权等公众权益为实现途径。
为什么人工智能时代立法需求紧迫?
因为人工智能应用广泛,治理挑战加剧,如人格权和财产权受侵害等问题需要立法来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