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如何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与产业发展?

监管改革的目标与整体要求
目标规划
到2027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制度等将更加完善,审评审批质量效率提升等。到2035年,质量安全、有效、可及得到充分保障,医药产业创新创造力和全球竞争力更强,基本实现监管现代化。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规划,明确了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为整个改革进程提供了清晰的方向。
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的监管发展道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这体现了在改革过程中遵循科学、法治等多方面的要求,保障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兼顾发展与安全的平衡。
研发创新支持的多方面举措
审评审批机制优化
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审评审批资源向重点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倾斜,在各个环节加强沟通交流提供个性化指导。这有助于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研发,使得研发过程更加顺畅,提高研发的效率和成功率。
中药研发创新支持
完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建立人用经验数据收集机制,健全中药监管体系,支持名老中医方等转化,鼓励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这些措施专门针对中药研发,有助于挖掘中药的潜力,推动中药在现代医药领域的发展创新。

标准引领与知识产权保护
深入推进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优化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加强中医医疗器械标准制定。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给予数据保护期和市场独占期等。标准的提升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激励企业进行创新,提高整个行业的创新积极性。
创新产品推广使用支持
加大创新药临床综合评价力度,优化新上市药品挂网服务。完善医保目录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一系列措施有助于创新产品更快地进入市场并被广泛使用,提高民众对创新产品的可及性。
审评审批质效提升的具体措施
注册申报前置指导
缩短临床急需创新药临床试验沟通交流等待时限,开展多渠道沟通,发挥审评检查分中心等作用,加强对注册申报规则的宣传解读。这样能够让企业更好地理解注册申报规则,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加快申报进程。
急需产品审批加速
对临床急需的多种药品和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如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高端医疗装备等。这一举措能够使急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更快地到达患者手中,满足临床需求。
临床试验审评审批优化
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缩短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优化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机制。这有助于提高临床试验的效率,加快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上市速度。
补充申请与注册检验优化
在部分地区开展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缩短审评时限,优化原料药管理。减少药品注册检验、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和进口药品通关检验用量,畅通优先检验绿色通道。这些措施能够减少企业在补充申请和注册检验方面的时间和成本。
罕见病产品审评审批加速
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减免临床试验,减少注册检验批次和用量,缩短境外核查等待时限等。这体现了对罕见病患者的关怀,加快罕见病治疗产品的上市速度。
提升产业合规水平的监管措施
生物制品批签发授权推进
在评估风险基础上,扩大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和品种范围,缩短季节性流感疫苗等品种批签发时限。这有助于提高生物制品的批签发效率,保障生物制品的供应和质量。
仿制药质量提升促进
优化仿制药审评、核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委托研发等的监管,将一致性评价向更多剂型拓展。这能够提高仿制药的质量,让民众能够使用到更优质的仿制药。
企业生产检验信息化推动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药产业链融合,支持企业数智化转型,严格监督疫苗生产企业信息化要求,推进血液制品生产信息化改造。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
监督检查效率提高
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教育,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协同开展检查,开展合并检查等。这能够提高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创新药和医疗器械警戒工作强化
指导督促创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警戒体系,完善监测平台,加强上市后主动监测。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
医药流通新业态监管质效提升
建立网络销售安全风险共治联盟,压实平台责任,支持批发企业整合资源,优化许可流程,规范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跨省销售。这有助于规范医药流通新业态,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流通安全。
对外开放合作的支持策略
国际规则转化实施推进
推动药品审评技术要求与国际规则协调一致,支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参与国际研发,推进医疗器械国际技术指南转化实施。这有助于我国医药产业与国际接轨,提高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模式探索
在部分地区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支持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跨境分段生产。这是一种创新的生产模式,有助于利用国内外的优势资源,提高生物制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进口审批优化
简化香港、澳门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审评审批,优化进口药材管理,允许符合要求的境外已上市药品进口销售,优化转移至境内生产的审评审批流程。这能够增加药品医疗器械的进口,丰富国内市场的产品种类。
出口贸易支持
加快加入国际药品检查合作计划,拓展出口销售证明范围,加强中药资源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中药境外注册上市。这有助于我国的药品医疗器械走向国际市场,提高国际影响力。
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监管能力建设加强
优化监管技术支撑机构设置,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赋予审评检查分中心更多职责,推进省级审评机构和审评人员能力评价,完善地方监管体制机制。这有助于提高整个监管体系的监管能力,保障监管的有效性。
药品监管科学发展
以全国重点实验室为龙头,加强创新研究基地建设,部署技术攻关任务,完善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这能够推动药品监管科学的发展,为监管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
推动政务服务全环节在线办理,完善智慧监管平台,强化数据汇集与治理,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加强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这有助于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实现精准监管和全链条监管。

相关问答
《意见》在药品审评审批方面有哪些创新之处?
《意见》在审评审批方面有诸多创新,如对临床急需产品优先审评审批,缩短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优化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等,提高了审评审批效率。
如何提升医药企业的合规水平?
通过推进生物制品批签发授权、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推动企业生产检验信息化等措施,从多方面提升医药企业的合规水平。
《意见》对中药发展有哪些支持?
《意见》加大中药研发创新支持力度,完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支持名老中医方转化,鼓励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等。
在医药产业对外开放合作上有哪些重点措施?
重点措施包括推进国际通用监管规则转化实施、探索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模式、优化进口审批和支持出口贸易等。
监管体系构建有哪些具体内容?
具体包括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发展药品监管科学、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从多方面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和安全需要的监管体系。
《意见》对罕见病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有何特殊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减免临床试验,减少注册检验批次和用量,缩短境外核查等待时限等特殊政策。

